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4号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本期抽检餐饮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3类食品124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批次乳酸菌风味饮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该批次乳酸菌风味饮品不合格项目为碳水化合物标示值(标准值:≥0.8(标签明示值1.0的80%)g/100mL;检验结果:0.5g/100mL),标识生产企业为重庆云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商标为“艾维乐”,规格型号为250ml/盒,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1-24。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天眼查显示,“艾维乐”商标,由重庆云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1年4月22日申请,截至记者写稿时,商标状态为申请中。另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5月12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2016年5月20日,因其他违反商标管理规定的行为,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罚款176000元。
此外,记者在查询有关的资料时发现,该公司曾因定量包装商品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公示企业信息弄虚作假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点名”。
2021年4月11日,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合川市监处字〔2020〕215号)显示,该公司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不合格,此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鉴于该公司认真整改,积极纠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处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计378元(人民币:叁佰柒拾捌元整)。
2019年11月26日,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该公司被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0年3月26日移出,移出原因为已更正公示信息。
据重庆云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是专门干饮料生产的企业,固定资产上亿元,连续六年被评为“重庆市售后服务先进单位”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12年被评为“优秀非公有制企业”“成长型工业公司”以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云升”商标连续3届被评为“重庆市著名商标”;2012年“云升”饮品被评为“重庆市名牌产品”,“云欣”商标也被评为“重庆市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