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揭露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转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7 00:56:19 来源:乐鱼APP

  原标题: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揭露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转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揭露发表内容的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1、公司本次免除限售的初次揭露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6,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答应[2022]649 号”文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乳业”)初次向社会公众揭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7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赞同,公司初次揭露发行的股票已于2022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初次揭露发行后总股本为282,660,000股,其间限售股为211,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无限售条件股份为7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截止本公告发表日,公司限售股211,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产生股份增发、回购刊出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化景象。

  2、本次请求免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厉履行了上述许诺,不触及改变许诺或追加许诺的状况。

  3、本次请求免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景象,公司也未对本次请求免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景象。

  2.本次免除限售股份的数量6,360,000股,本次免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份额为9.00%,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为2.25%。

  经核对,保荐人以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转契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等有关规定法令、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免除限售数量、上市流转时刻等契合法令、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矩和股东许诺。到本核对定见出具日,本次请求免除限售的阳光乳业股东严厉履行了其在初次揭露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确定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