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家住德城区星河湾小区的赵先生拨打本报线反映,他在超市购买的酸奶过期了,孩子喝了之后肚子不舒服。
11月6日晚,赵先生在小区邻近的超市给孩子买了四瓶娃哈哈酸奶,成果孩子喝完一瓶之后就感觉不舒服。赵先生拿给记者三瓶未开封的酸奶,上面的保质期是2016年2月27日至10月26日,到11月6日现已过期十天。“我儿子才六岁,喝完肚子很难过,看着孩子不舒服心里特别着急。”赵先生说,好在没出什么大问题,现在孩子身体现已康复正常。
该超市店长对出售了过期产品表明了抱歉。“开店两年多来,咱们每隔几天都一定会查一下产品日期。这几瓶酸奶过期十天没有查到,的确是工作人员的失误。晚上我就开会叮咛一切店员,今后加倍留意。”该店长说,会极力补偿孩子,并取得了赵先生的体谅。记者在店里随机检查了一些食物,并未曾发现过期的状况。店长也表明,此事情仅归于个例,今后会加强管理。
在个人维权方面,德城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主张,消费的人在每次购买产品之后保存消费凭据,以便维权。
在投诉告发方面,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主张,消费的人在发现购买到过期产品之后,能够拨打投诉热线,执法人员会去现场查询。在查验的确有出售过期产品的状况后,依据《食物安全法》对出售过期产品的商家进行处分。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