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买东西,一些市民没留意检查产品保质期的习气,食用往后,才发觉不当。本年元旦期间,市民李先生就“不幸中了招”。喝了一瓶从超市买回来的过期酸奶后,李先生家里几个大人纷繁“扛不住”,拉了一晚上肚子,吃药之后才有所缓解。而次日李先生和姐夫胡先生几人一起前去超市理论时,不只未得到补偿,还被商家反指“搞敲诈”,被几位大汉围住推搡。
近来,市民李先生投诉称,本年1月2日晚上9点,自己在江南百货(坂田店)购买了一瓶光亮红枣味酸牛奶。因为忽略,购买时未及时检查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回家后,便开瓶与家人同喝。之后,李先生与姐姐两人深夜继续腹泻,幸而及时服用家中常备的药物,腹泻状况才根本上得到了缓解。
第二天李先生拿出前一天买的光亮红枣味酸牛奶检查,才发现这瓶酸牛奶现已过期十多天。记者从李先生供给的购物小票看到,这瓶光亮红枣味酸牛奶单价是21.8元,李先生购买了1瓶。酸奶瓶身机打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1月26日,保质期为25天。也就是说,这瓶酸奶应该12月20日到期,而李先生购买时,是1月2日,依照计算,其时这瓶酸奶现已过期12天。
“幸亏没有小孩子喝到,要不然搞到小孩也拉肚子去医院,那真是费事。”过后,李先生感觉万幸,过期酸奶未连累小孩,仅仅几位大人闹了肚子,吃过药之后,症状逐步缓解。不过,“酸奶过期了十多天,还在卖。”李先生依旧是觉得要去与商家理论一番。
第二天,李先生和姐夫几位带着过期的酸奶和购物小票来到江南百货(坂田店)理论。李先生回想,在前台,工作人员知晓自己投诉后,还曾派出一位导购与李先生的姐夫胡先生到酸奶冷柜检查,“其时我看到他们那里还有一瓶过期的酸奶在卖,并且比我买的这瓶过期还要久。”胡先生称,冷柜里的那瓶过期酸奶随即被工作人员拿走,自己也没能留下依据。
鉴于产品本身过期加上本身身体遭到损伤,李先生要求超市依照“退一赔三,最低补偿500元”的规范做补偿,但被一位自称江南百货(坂田店)的司理回绝。李先生表明,双反交流不畅后,该名司理“放肆地拉扯自己衣物”,还叫来卖场里几位保安将自己和姐夫胡先生围住,并称李先生是来“搞敲诈”、“要打110报警”。
“其实咱们曩昔也不是为了要怎么样,假如他们道个歉,情绪好一点,咱们或许也就这么算了,哪知道情绪这么差。”李先生怎么想心里都不爽快,当场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他们说会派人过来了解状况,不过是隔了十几天才曩昔,那批过期的酸奶商场现已都处理掉了,他们说咱们没摄影、录音、视频取证,没办法证明状况。”
其时状况究竟怎么,商家有无尽到应有职责,进程是否有过推搡李先生一行的行为,商家对此怎么回应?3月11日上午,记者拨打了李先生供给的江南百货(坂田店)购物小票上的服务电话。
转接查号台时,记者扼要说明晰李先生的投诉状况,问询是不是可以供给负责人联系方式,而对方答复着实令人匪夷所思:我在上班,在上班,接受不了。未给记者更多解说的时机,该工作人员便挂了电话。
随后,记者再次拨通该号码,问询前台咨询电话,得到的答复依旧是“不方便,我在忙”,随后电话再次被挂断。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