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奶”里没多少酸奶 不能改个名字就了事

发布时间:2024-09-02 19:46:43 来源:乐鱼APP

  茶饮里的风暴,愈演愈烈。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发文《@书亦烧仙草,你家的“草莓啵啵酸奶”里的酸奶去哪里了?》,质疑这款“号称酸奶的现制饮品到底是用啥做出来的”,引发网络热议。但在上海市消保委持续呼吁商家向消费者道歉的同时,书亦烧仙草方面却只是将涉事产品的名字改为“水果茶”,风味、配方未做调整。

  就一杯茶饮的事儿,来来折腾了好几天,商家愣是在那边厢辗转腾挪、犹抱琵琶,承认只是“酸奶风味饮品”,也承认在600毫升的饮品中仅含有70毫升的酸奶,还承认在饮品中添加了30毫升的蔗糖,却完美避开了消保委坚持的道歉要求。

  曾经自称“融入醇厚浓郁的酸奶”的草莓啵啵酸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摇身一变成了什么“草莓酸奶水果茶”,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道不道歉,就当这个声音不存在吧。这样的商家、这样的做派,如此粗犷、傲慢的企业形象维护策略,让人匪夷所思。

  也确实,消保委作为法定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法律地位决定了其所能做的有限,除了最主要的“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做调查、调解”,还有就是以各种辅助、配合为主的一系列社会组织本分工作,这次通过自媒体硬刚知名茶饮,则是属于“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的公益性职责。消保委不是执法机关,没有执法监管权,最多只是“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说起来,面对消保委的揭露、呼吁和督促,对方就算不选择直球对决,概不回应舆论追问,理论上也并不会怎么样。只是可能因为话题热度的原因,会对商家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消费者观感不佳,或者跟着时间的推移,消费者选择遗忘……

  但必须提醒,此番已经涉嫌虚假宣传的一系列行为,消保委的揭露、舆论的热议并不必然只是空热闹一场,其一样能作为一种执法监管线索反馈到有关部门,进而推动有执法监管职权的部门介入调查,并出具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行政处罚。

  正如消保委此前帖文所言,现场制售食品由于没有明示的产品配料表,消费者只可以通过品牌方的宣传了解和选择产品。也因此,品牌方有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给消费者做参考。按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数额的罚款,甚至因虚假宣传行为的恶劣程度,还可能会引起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后果。

  以酸奶为主语的产品却找不到多少酸奶,产品宣传与真实的情况天差地别,普通消费者追购网红饮品可以不计较,但并不妨碍有专门性的社会监督机构为此较真。而对源自社会监督的执法监管线索进行及时的收集、汇总和整理,乃至触发进一步的监管介入动作,也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有的积极作为。通过执法调查得出的结论,也要给更广泛的普遍市场行为一个明确的指引,别让长袖善舞的“劣币”,总是驱逐那些本本分分如实注明配料表的“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