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过期食品有待“光明磊落”

发布时间:2024-09-05 08:42:41 来源:乐鱼APP

  “我在超市里购买了买一送一的促销装的酸奶,回家仔细一看,才发现其中一盒酸奶只有10天就过期了。”市民王女士说,她遇到好几次这样的事情。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这一现象在安庆超市较为普遍,不少消费者表示,希望超市能对临过期食品设立明确提示。

  “现在我购买东西的时候,尤其是促销食品,就会特别仔细地看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王女士说,“新旧”食品捆绑、混搭销售,经常会让粗心的消费者把快要过保质期的食品买回家,非常容易导致还未食用就过了保质期。

  近日,在市区的一家超市里,记者看到某品牌的酸奶原价4.9元一盒,现在买一送一,两盒用胶带捆绑在一起出售,上面的一盒刚好遮住下面一盒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等信息。记者发现上面一盒的保质期21天,生产日期才刚刚一个多星期。可是买回来后,记者看出下面一盒酸奶只有5天就过期了。

  1元一瓶的饮料、2元一袋的薯片……在安庆不少超市里,捆绑特价促销的食品多是快过期的。“如果超市能设立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就好了。一方面能够让我们消费者更直观地看到打折促销商品,另一方面也便于食品的安全监管,同时还能增加超市自身的信誉。”王女士说。

  而记者了解到,8月中旬,国家工商总局就流通环节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意见指出,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醒目提示,或者设立临近到期食品销售专区。如果不明示且拒不改正,工商部门可处以最低2000元最高3万元罚款。

  超市食品一旦过期将怎么样处理呢?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当下,不少消费者对此存有疑惑。

  “一般在保质期过半后,我们就开始对商品进行促销了。”安庆一大型超市的负责人和记者说,比如瓶装饮料的保质期一般是1年,在6个月之后就会开始做相应的促销,“而在10个月以后就会提前下架,然后退回生产商集中报废、销毁。”

  有些产品也会作为福利由超市员工内部消化掉。“像这种粽子,原价好几块钱一个,因为日期不好了,所以作为福利,我们员工可以5毛钱一个购买下来。”一家连锁超市的店长给记者展示她们内部购买到某一知名品牌的粽子,并表示:“许多员工都会购买的,吃起来没什么差别,最主要的是非常实惠。”

  此外,一些超市自制食品,像熟食、面包、包子馒头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临近过期又如何正确地处理呢?记者从超市方面了解到,一般来说,超市会按照每天的实际销售量,做一定的调整,基本上能保证供应的食物全部销售或少量报废。一旦临近过期,将全部报废处理。

  对于设立临过期食品专柜或提示,超市会如何看呢?一家超市的食品促销人员对设立专柜的做法表示赞同,她说:“正常的情况下,快过保质期的食品促销力度都会很大,有时候比新生产的食品卖得还要快。如果设立专柜,消费者很容易发现这些促销商品,或许更加有助于增加销售量。”

  “超市对临过期食品进行提示销售,不是硬性规定。”安庆市工商局食品科有关的人说,工商部门在食品监管中,只对过期食品有强制要求,对临过期食品如何销售没有统一要求。

  “对于过期食品,我们的处罚相当严厉,一旦查获,一袋过期食品就将罚款2000元以上。这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也遏制了过期食品在市场上的销售。”该负责这个的人说,目前工商部门一直在大力进行过期食品的监管,同时也督促食品经销商加强自律,“我们有一整套的针对过期食品的监管方案,如果是退回供货商的快过保质期食品,必须有退货记录或保存退货票据;过期变质食品必须下架销毁,所有下架销毁食品必须有销毁记录。”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虽然有价格实惠,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不宜购买过多,以防保质期内食用不完造成浪费,或超过保质期继续食用危害身体健康,即使是在保质期内的食品,食用前也要仔仔细细地观察其保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