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食品(即临期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在广州部分超市走访时发现,目前还没有超市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许多消费者购物时只关注商品是否已过期,而对临期食品蒙查查。
记者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看到,一则《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的工商要闻赫然出现在首页正中。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通知中还具体规定,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按时进行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销售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马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退市关。
在一家大型超市的奶制品专区记者看到临期食品随处可见:一款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14日的酸奶,保质期为21天;某品牌盒装酸奶的保质期截止到2月6日。在保质期多为9个月的碳酸饮料陈列区,有的产品的生产日期早在去年6月。但超市内除了促销标语和价格牌,再也找不到任何临期食品的标注提示。
记者走访了华润万家、家乐福、百佳等大型超市,暂时均未见到有针对临期食品向消费者做出醒目的特别提示。工商部门有关人员称,并不是所有的超市在销售食品时,都将临近过期的食品进行明确标识。因此,消费的人在购买时,不能直接地分辨出食品是不是已经临近过期。买到的临期食品,回家稍微存放一段时间,就会变成过期食品,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一位不愿具名的超市负责人坦言,对于临期食品,超市会采取一定折价,但是如果卖场里同一种商品因生产日期不同而价格不一样,操作起来也是一件挺麻烦的事,“毕竟使用的是同一种条形码”。
记者看到,一些快到保质期的牛奶等商品,都会用胶带捆绑在一起,进行“买一送一”之类的促销。那么,花了钱的人这些折价销售的临期食品又是什么态度呢?
一位名叫“安安丫头”的网友在“广州妈妈网”上发了一篇民调帖:超市临近过期的促销食品,你敢买吗?“安安丫头”在帖中说:“很喜欢喝酸奶,不过好喝点的酸奶都好贵,但又想喝,只好等超市促销的时候去买,经常会买一送一、买二送一这样,算下来比单买划算很多!明明知道这些促销食品就是临近过期的,但顾不了那么多了,照买!”网友“玻璃之球”回复称,买入嘴的食品,都看日期,从不买快要到期东西,尤其是奶制品。网友“lun妈”则说,一定要看日期。没过期还是可以的。最好先把差不多到期的先吃。如果真的过期就一定别吃。
记者在超市里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发现大家都会特别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过期食品一律拒绝。但对临期食品这样一个特殊概念,许多消费者表示还不大明白,比如某类食品到底在保质期前多久算是临期?希望政府可以给出更清楚明确的定义。市民陈先生的观点有代表性,只要规定清楚,解释明白,临期食品毕竟还没有过期,当然可以买来吃。
据华润万家超市工作人员介绍:“其实超市内部早就有一套管理办法,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我们有不同的下架期限规定。如果保质期是12个月,那么倒数第4个月就是下架警戒点;保质期6个月,下架警戒点是倒数第2个月;保质期3个月,下架警戒点是倒数第1个月。对于面包、卤菜等食品,晚上8点半以后一般来说都会降价促销,有些消费者专门挑这样一个时间段来买,基本上也都能卖完。”
不过,一些缺乏自律的超市还是为广大购买的人设下各种陷阱。比如有消费者发帖晒掉坑经历,自己购买的捆绑促销奶粉,前面一罐是近期的,后面的不是,超市把它们绑在一块儿,故意误导消费者。记者在实地观察中也注意到,在捆绑商品的过程中,商家似乎总是有意无意的把商品的生产日期隐藏起来,消费的人在付款之前几乎没可能扒开牢牢的胶带去查看每一个商品的生产日期。
上述超市负责这个的人说,超市之所以不大愿意向消费者明示,跟目前消费者的认识和观念有很大关系,害怕很多还不了解这个概念的消费者看到标识以后就误当做过期食品不买了。
本次工商总局仅仅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显然缺乏强制约束力,专家因此呼吁应加紧完善法规,明确责任处罚。
在新西兰,超市食品外包装上通常有“食用日期”和“最佳食用日期”的标识。“食用日期”是指在这个日期之后继续食用该食品可能会影响健康,超市必须停止销售。超市贩卖已经过了“食用日期”的食物属于违反法律行为。如果被发现是故意贩卖过期食品,将受到罚款处理。“最佳食用日期”是指食品的质量在该日期之后就会减低,但继续食用不会有健康安全问题。在合理存放的前提下,零售商还是能继续出售的,但通常都会降价处理。
每晚赶在超市下班前,购买既便宜又绝对安全的快过期食品,是很多英国人的做法。人们的信赖主要源于英国在食品安全上的严格规定和监管,若销售方不遵守法规,一旦查出将会面临被民众起诉和巨额罚款的危险。
超市里这些打折商品并不是食品过了保质期,而只是过了最佳食用期。英国食品标准局发言人称:“最佳食用日期标志着食物的口感,而非食物的质量。因此吃过了最佳食用期的食品,绝不会导致食物中毒。”英国环保组织“废品与资源行动计划”发起过食品节约活动,挨家挨户教人们怎么理解“最佳食用日期”,如何区分“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食用”和“出售期限”。记者周照
目前,北京已有130多家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超市把快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到一起统一标示、统一销售,并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北京市工商局食品处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目前对超市的要求是“自愿设置”,觉得效果好的商家能选择长期保留。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不明不白情况下购买了即将过期的食品是令人沮丧的,毕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掉。诚然,购买食品,该睁大眼睛看清楚保质期,但这显然不是每一个花钱的人可以做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即将过期食品须作醒目提示是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糕点、鸡蛋、大米是百姓家中食谱的主要“成员”,又是节日期间的必需用品。然而,一些超市和厂家在包装标志上大做文章,从生产、包装、进货到销售,猫腻不少。近日,记者随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目睹并领教到隐藏其中的三乱“怪象”。
纪念那逝去的岁月:卖场超市要设立临期产品营销售卖区,这样就给了消费者知情权,但配合的肯定是大力度的促销,厂家要多出来一笔预算,这也给厂家和超市的动销管理和货龄控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史姐姐的营养生活:食品保质临界点明确,设立销售专区,提醒和保护了消费者。
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界定什么叫做“保质期临界”,一能提示商家避免过期销售,二能提示消费者注意即将到期问题,购回后尽快吃完,三能避免食物浪费,四能促进商家打折销售,是个好的规定。
一汽客车侯工:可是在绝大多数地方没有用,对于要到保质期的食品,很多超市都退回给商家,不销毁,这里面就有问题!